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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和谐茂名
茂名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副团长
杨令国
2007年1月18日
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一次具有开创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科学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全面部署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体现了突出重点与照顾全面的统一、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统一、阐述理论和推动实践的统一。《决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是指导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一、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全局、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1、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创造的文明成果虽然超过了以往一切社会,但是资本主义仍然是片面发展和严重失调的社会。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分析,提出了只有用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未来社会将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逐步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到那时,“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些论述和观点,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和社会和谐的内在联系,充分说明只有和谐的社会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探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为实现社会和谐开辟了现实途径。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科学回答了社会主义本质这个根本问题,为实现中国的社会和谐提供了正确道路。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紧密结合新的实际,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鲜明提出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把“社会更加和谐”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孕育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最初萌芽。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2005年2月,在党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专门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半个多世纪艰辛探索、不懈奋斗的实践和认识成果,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重要结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也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科学理念和富民兴邦的行动纲领。
2、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目前,我们既处于发展的黄金期,也处于矛盾的凸显期;我国社会总体上和谐,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从国际来看,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但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们仍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从国内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巨大,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方面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凸显: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等。我们要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正确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3、社会和谐是广东继续当好排头兵的使命责任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理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走在前面,理应为全面和谐社会建设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十六大以来,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提出科学发展观思想之后,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增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加快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发展的协调性增强;扎实推进文化大省建设,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快速发展;积极开展依法治省,树立法律权威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努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稳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较好发挥;全面实施绿色广东战略,生态环境恶化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大力实施“十项民心工程”,人民群众日益广泛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积极应对社会矛盾凸显形势,初步形成了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重视抓基层打基础,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广东的和谐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广东改革开放先行一步,各种社会矛盾暴露得较早、较多、较充分;流动人口众多,给社会管理带来极大挑战;毗邻港澳,地理位置特殊,容易受到境外消极因素的影响。因此,广东促进和谐的紧迫性更加突出,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和谐社会建设的示范意义更加重要。我们要牢记胡锦涛总书记对广东的殷切希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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