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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茂名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副团长
杨令国
2006年8月30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个亮点,是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的一个突出的重点和亮点。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开展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结合农村实际,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务求取得实效。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来教育党员、服务农民、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并开展各种形式的宣讲活动,使之成为广大农村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作为茂名来说,农村发展,才有的全面发展;农村稳定,才有茂名的稳定;农村和谐,才有茂名的和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它又是一个与时俱进、内涵不断变化的新课题。这次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的新起点。在中央加强“三农”工作新决策、新举措的推动下,我国农业农村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呈现出一系列明显而积极的趋势:
1、经济社会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展开。一句话,三农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
2、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经济运行机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步伐加快,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得到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乡村治理方式也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3、农民权益保障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农民经济社会地位和发展环境,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4、农业发展面临的国际市场环境正在发生变化,对外开放全方位拓展。
正是由于这些重大变化,全党全社会关注“三农”的氛围更加浓厚,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这重大的意义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在肯定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当时达到的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平衡的、不全面的。所谓不平衡、不全面,主要是科教文卫发展和环境建设等没有达到小康社会的要求,多数农村地区没有达到小康水平。因此,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关键,加快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按照五中全会的部署,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括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必将有力地推动农村小康建设进程。
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由于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城市人口比例偏低,大量农业人口和富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因此,我们必须伴随改革开放和工业化进程,积极推进城镇化。但是,由于人口多、特别是农民多的基本国情,又决定了我国必须走符合国情的城镇化路子,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农民不进城不行,都进城也不行。这就需要一方面引导一部分农业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另一方面要加强传统农村的改造,加快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从而使一部分农民愿意留在农村。德国是城市化、工业化水平很高的国家,农业就业劳动力只有4%,但在小城镇和农村居住的人口近40%。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长期的战略方针。我们有一个13亿人口的大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潜力巨大。但由于农民收入不高,农村购买力偏低,农村市场还没有真正打开。前两年,我国宏观经济出现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投资规模尤其是钢铁、水泥、电解铝等投资规模过大,投资结构不合理,部分行业出现生产能力过剩。因此,需要通过宏观调控抑制某些行业过度盲目投资。一方面,投资仍然是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又要防止投资过热,出现反弹。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出路在于调整投资结构。推进新农村建设,就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办法。通过扩大农村的投资,加快农村的建设,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从而提高农村购买力;可以改变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从而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可以说,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处理好投资与消费的关系,通过投资促进消费、进而拉动经济良性循环的一个很好的结合点。
第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某些不和谐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自然历史原因和体制政策带来的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拉大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群体差距当中,最大的是城乡差距。城镇居民和农民收入差距之比已经超过了3:1。近两年由于中央实行向农村倾斜的政策,这种状况有所缓解,但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还需不懈努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现实的意义。
新农村建设正当其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亿万农民的福音,是田野大地的希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一是农村的工业化给我们提供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机遇。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作出了“两个趋向”的科学判断,即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两个趋向”的判断是有科学依据的。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2.6万亿元,也就是说,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
二是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也给我们提供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机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从1978年到2004年,城镇化水平由不足18%提高到41.8%,这表明我国城镇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城镇化的一般规律,城镇化水平在30%~70%的时期是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时期,一个国家的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才能基本稳定。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为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历史机遇。
三是中央和省委的高度重视将给我们提供解决“三农”问题的机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总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的历史性选择,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抓住了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根本。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而且将它放在“五个统筹”之首。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尤其是相隔18年之后,又连续两年出台了指导农村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支持“三农”的重大措施,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国9亿农民将彻底告别在漫长的农业社会里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皇粮国税”。省委对我省新农村建设做了总体部署,正在逐项落实。
四是加快农村发展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广大农民盼望加快农村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农村发展,社会各界关心农村发展,共同构成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当中要走在全国前列的客观要求,是扩大内需、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一个战略重点,是把“三农”引入科学发展观轨道的一个生动实践,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举措。总的来说,从“基础地位”到“首要位置”,再到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新农村建设将面临越来越好的机遇。
从茂名实际来看,建设社会主义新成村面临着大好机遇。全市“告别泥砖房工程”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至今年1月31日止,全市共投入资金94.67亿元,改造泥砖房271413户,占原有泥砖房总户数330615户的82.1%,建筑总面积3521.16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的有237561户,建筑面积3131.16万平方米,占原有泥砖房总户数的71.8%;正在改造的有33852户,建筑面积390.01万平方米,占原有泥砖房总户数的10.24%。
实施“告别泥砖房工程”给我市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农村居住条件和农村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广大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的热情空前高涨。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和帮助下,一大批泥砖房户拆掉了危房和泥砖房,住进了新楼房、红砖房,圆了多年的住房梦。
“告别泥砖房工程”这项涉及33万多户泥砖房改造的浩大工程,三年来,从试点到组织实施,今天已经完成了82.1%的目标任务。这是一个得来不易的成果,透过这个成果,我们看到了市委、市政府决策的英明,看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不懈努力,看到了社会各界的巨大支持,看到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无私的奉献精神,也看到了广大农民锲而不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精神。
二、怎样正确认识我国和我省“三农”工作的基本形势
[一]
我国农村的发展变化历程
50多年来,我国农村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建立了一个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第二阶段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推行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农民空前地获得了生产自主权。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民在不完善的市场竞争中逐渐演变为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和利益受损的弱势阶层;
第三阶段是统筹城乡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以后,统筹发展的执政理念开始得到广泛的认同。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更加重视。体现在工作布局、发展方略、发展阶段这三个方面上。
在工作布局上,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必须“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发展方略上,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方略,是“三农”发展理论和思路的重大创新。
在发展阶段上,作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工农、城乡关系“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后来进一步提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在政策措施上,实行了“多予、少取、放活”的举措,收到了明显的效果。2004年,粮食产量达到9389亿斤,比上年增产775亿斤,是建国以来粮食增产最多的一年,粮食单产也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8%,是1997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
[二]
三农工作的主要成效以及面临的新形势
1、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减免、三补贴、四保障”政策,即减免农业税、取消特产税,发放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严格保护耕地、严控农资价格、加大农业投入。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不断深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努力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全省“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概括起来说是“六新”。同样我们茂名的三农工作也体现出这“六新”。
第一,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上了新台阶。
2004年,全省实现农业总产值(现价)2182亿元,比上年增长5.2%,在全国排名第五位;农民人均纯收入4366元,仅次于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和江苏,在全国排名第6位;全省农产品(WTO口径农产品+水海产品)出口额34.4亿美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比上年增长18.9%,在全国排名第2位;全年粮食产量1390.0万吨,蔬菜产量2557.7万吨,水果产量787.9万吨,糖蔗产量940.8万吨,分别在全国排名第15位、第7位、第3位和第3位;肉类总产量365.3万吨,饲料产量1038.0万吨,分别在全国排名第6位、第1位。
茂名市农业经济平稳增长。以工业化思维办农业初见成效,农产品加工水平上新台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有新发展。2005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97.0亿元,比2000年增长35.5%,年均增长6.3%。农业总产值、粮食产量、水果产量和肉类产量名列全省第一。县域经济不断焕发生机活力,2005年县(市、区)域生产总值631.13亿元,占全市的78.2%,比2000年增长44.7%,年均增长7.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84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占全市的46.3%。200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52元,比上年增长11.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80元,比上年增长5.0%,比2000年增长26.1%。
第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取得新成就。
各地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优势,围绕农业办工业,突出办好农产品加工工业和资源型工业,大力发展农村民营经济,山区和欠发达地区积极主动接纳珠江三角洲等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农村工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成为农村区域经济实力增强的主要因素。各地加快了中心城镇的建设,逐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增强中心城镇的服务功能和经济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中心城镇和小城镇发展,全省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按户籍人口统计口径,达到36%。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带动了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
第三,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
在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安全的前提下,我省积极推进特色农业、效益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结构日趋优化。水果、蔬菜、花卉、南药、茶叶等园艺作物成为主导产品,园艺产业已初步形成区域规模化布局,并成为各产区的支柱产业。高耗粮型的肉类产量比重下降,而节粮型的禽肉和草食动物肉品产量比重上升,初步构建起比较完善的畜牧业生产结构和生产体系。优势水产品区域布局日趋合理,优质高效水产养殖业发展迅速。林业生态效益充分发挥,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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